私人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愿协商,由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资金,借款人在约定或法定的期限内归还借款的行为。民间借款的利息是在借款事实发生的基础上产生的,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因此,私人借贷的利息问题属于合同之债,按合同的约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权利义务关系。
由于民间借贷的资金大多数属于民间个人自有的闲散资金,这一资金的性质决定了民间借贷具有自由性、广泛性的特征,也正因为如此,法律法规对于民间借贷的规定并不严格,而是让当事人拥有较多的自主权利。
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法律规定不完善,当事人法律意识淡溥,私人借款及利息的纠纷较多,表现形式也是多种多样。例如:
(一)当事人仅以口头约定的方式借款及利息,当借款人到期不自觉清偿时,贷款人一般无充分证据予以证明借款及利息事实,诉讼后亦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二)书面约定借款但没有约定利息的,一般情况下法官都认定不支付利息。即便有证据使法官确信为有利息的约定,也难以证明利息约定的高低。
(三)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利息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的约定。这种情况下,法院对于搞过银行利率四倍的那部分利息不予支持,但是四倍以内的利息以及私人借款协议本身的效力是予以肯定的。
空放贷款是指贷款人不需要提供担保与抵押就可以获得贷款,也可以说是信用贷款。空放贷款的申请门槛虽然不高,但是贷款机构会提高贷款利率来分散风险,因此用户是否要申请此类贷款,用户需要慎重考虑。另外,用户不管申请哪种贷款,一定要注意贷款的正规性和合法性。
首先,对于贷款人来说,他们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申请空放贷款。一般来说,贷款人需要具备企业资质或者个人信用,如出具开办证明,纳税证明,或者提供个人征信数据等。此外,贷款人还需要有足够的抵押物或者担保措施来确保还款,如一般房产、车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