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信用证”产品包括以下三类:
1.国内信用证包括两大系列产品:国内信用证项下结算和融资;
2.国内信用证结算产品包括信用证开/改、通知、议付、委托收款等国内信用证项下产品;
3.国内信用证融资产品包括国内信用证项下的买方汇票、买方付款、打包贷款、卖方汇票、议付、福费廷等产品。
是指由银行(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动,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方进行付款的书面文件。即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self-sufficient instrument)。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
信用证(简称L/C)支付方式是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银行参与国际贸易结算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由于货款的支 付以取得符合信用证规定的货运单据为条件,避免了预付货款的风险,因此信用证支付方式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进、出口双方在付款和交货问题上的矛盾。它已成为国际贸易中的一种主要付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