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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外贸出口信用证操作流程,您的满意是我们的追求

价格:面议 2024-11-08 04:49:01 264次浏览

按付款时间可分为:

(1) 即期信用证。

开证行或付款行在收到汇票或装运单据后按照信用证条款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

(2) 信用证的交付。

声明开证行或付款行在收到信用证单据后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

(3) 假远期信用证。

信用证要求收款人开立由付款银行贴现的汇票,发行人承担所有利息和费用。对于受益人来说,这种信用证实际上仍然是收取的,并且信用证有“一次性远期信用证”条款。

可转让信用证。

信用证受益人(受益人)负责授权、延期、承销或议付付款的银行(统称“汇款银行”)或提供信用证的银行。您可以申请中国境内特别授权的汇款银行使用的信用证,将信用证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一个或多个受益人(二级受益人),并且可以自由交易。信用证必须由开证行明确标注为“可转让”,且只能转让一次。

对开信用证。

代表两张信用证申请人互以对方为受益人而开立的信用证。两份信用证的金额相同或几乎相等,可以同时或顺序开立。主要用于易货或来料加工和补偿贸易。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 ,L/C),是指由银行(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动,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方进行付款的书面文件。即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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