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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办理国际信用证咨询,良好的行业口碑

价格:面议 2024-08-01 05:00:01 94次浏览

根据开证行的职责,可分为:

(1) 不可撤销信用证。

在有效期内签发的信用证,未经受益人和有关当事人同意,不得单方面变更或撤销。

(2) 可撤销信用证。

开证行未经受益人或相关人同意可随时撤销的信用证,信用证上应注明可撤销字样。

的规定,银行不能签发可撤销信用证。

对开信用证。

代表两张信用证申请人互以对方为受益人而开立的信用证。两份信用证的金额相同或几乎相等,可以同时或顺序开立。主要用于易货或来料加工和补偿贸易。

预支信用证。

开证行(通知行)授权向受益人预付信用证全部或部分金额,并由开证行保证还款并承担利息的。开证行先付款,受益人后交单据,受益人后付款。远期信用证则相反。预付款信用证光票付款,收件人必须在信用证中附上补充必要单据的指示,在发货单据交付时,付款银行扣除利息。支付余额后货款。 .

议付信用证。

要求另一家银行购买汇票和/或文件的信用证。受益人可出示给指定银行或其他银行议付的信用证。

一般来说,由于开证行和收款人在两个国家,受益人要求开证行付款比较麻烦。

受益人可提前请当地银行(议付行)核对押金,有利于出口商融资。

信用证申请人和开证行的优势是在匹配单据到达窗口前无需付款,单据匹配终由开证行核实。 开证行可将议付行发出的单据视为有效,如有不符之处拒绝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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