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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办理国际信用证,融资效率高,资金秒到

价格:面议 2024-11-14 02:00:01 152次浏览

根据开证行的职责,可分为:

(1) 不可撤销信用证。

在有效期内签发的信用证,未经受益人和有关当事人同意,不得单方面变更或撤销。

(2) 可撤销信用证。

开证行未经受益人或相关人同意可随时撤销的信用证,信用证上应注明可撤销字样。

的规定,银行不能签发可撤销信用证。

按付款时间可分为:

(1) 即期信用证。

开证行或付款行在收到汇票或装运单据后按照信用证条款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

(2) 信用证的交付。

声明开证行或付款行在收到信用证单据后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

(3) 假远期信用证。

信用证要求收款人开立由付款银行贴现的汇票,发行人承担所有利息和费用。对于受益人来说,这种信用证实际上仍然是收取的,并且信用证有“一次性远期信用证”条款。

信用证,是指银行根据进口人(买方)的请求,开给出口人(卖方)的一种保证承担支付货款责任的书面凭证。在信用证内,银行授权出口人在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条件下,以该行或其指定的银行为付款人,开具不得超过规定金额的汇票,并按规定随附装运单据,按期在指定地点收取货物。

信用证支付的一般程序是:(1)进出口双方当事人应在买卖合同中,明确规定采用信用证方式付款。(2)进口人向其所在地银行提出开证申请,填具开证申请书,并交纳一定的开证押金或提供其它保证,请银行(开证银行)向出口人开出信用证。(3)开证银行按申请书的内容开立以出口人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并通过其在出口人所在地的代理行或往来行(统称通知行)把信用证通知出口人。(4)出口人在发运货物,取得信用证所要求的装运单据后,按信用证规定向其所在地行(可以是通知行、也可以是其它银行)议付货款。(5)议付行议付货款后即在信用证背面注明议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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