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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信用证办理流程,让您省心安心

价格:面议 2024-09-20 11:00:02 111次浏览

跟单信用证

跟单信用证是凭汇票或单据付款的信用证。这里的单证是指表明货物所有权的单证(如提单等)或证明货物已送达的单证(如铁路运单、航空运单、包裹标签)。

在国际贸易中处理付款时,大多数使用此类信用证。

根据是否有其他银行担保支付,可以分为:

(1) 保兑信用证

开证行签发的信用证保证另一家银行履行其对符合信用证条件的单据的付款义务。 验证信用证的银行称为保兑行。

(2)不保兑信用证

如果开证行签发的信用证未经其他银行验证。

不可转让信用证。

受益人不能将信用证中的权力转让给他人的信用证。如果信用证没有注明“可转让”,则为不可转让信用证。

信用证支付的一般程序是:(1)进出口双方当事人应在买卖合同中,明确规定采用信用证方式付款。(2)进口人向其所在地银行提出开证申请,填具开证申请书,并交纳一定的开证押金或提供其它保证,请银行(开证银行)向出口人开出信用证。(3)开证银行按申请书的内容开立以出口人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并通过其在出口人所在地的代理行或往来行(统称通知行)把信用证通知出口人。(4)出口人在发运货物,取得信用证所要求的装运单据后,按信用证规定向其所在地行(可以是通知行、也可以是其它银行)议付货款。(5)议付行议付货款后即在信用证背面注明议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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