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非常广泛,可用于任何项目中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提供担保的情况,常见用于工程承包、物资采购等项目。
在工程承包、物资采购等项目中,业主或买方为避免承包方或供货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而给自身造成损失,通常都要求承包方或供货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以制约对方行为。履约保函是现金保证金的一种良好的替代形式。
电子保函是一种电子商务或信用服务工具,相关业务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以及电子商务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PKI体系的数字签名系统和数字证书技术标准和规范。通过担保机构企业数字证书为受益人签发的具有担保机构电子签名的电子保函,可以保证电子保函的真实性、防伪性、不可篡改性和不可抵赖性,与纸质保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同时可以进行第三方电子保函存证备案,具有、快捷、保密、全生命周期低成本、可信赖的优点。
海关总署是国内较早推广使用电子保函的政府部门,率先明确规定了电子保函业务,并成功地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了电子保函服务,开展在京津冀、长江经济带和广东地区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在区域内海关推动电子保函“一关备案、区域通用”改革试点,打破关区界限,降低通关成本,促进贸易便利化。
预付款保函在国际承包业务中使用时,是由承包人通过银行向业主提供。保证书规定,如申请人不履行他与受益人订立的合同的义务,不将受益人预付、支付的款项退还或还款给受益人,则由银行向受益人退还该款项。
预付款保函除在国际工程承包项目中使用外,也适用于货物进出口、劳务合作和技术贸易等业务。例如,在成套设备及大型交通工具的合同中,通常采用带有预付性质的分期付款或延期付款支付部分价款。在这种交易中,进口人在签订合同后,向出口人开立履约保证书,由银行保证进口人按合同规定按期支付价款,同时,出口人也向对方开立还款保证书。如出口人不能按期交货,银行保证及时偿还进口人已付款项的本金及所产生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