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单信用证
跟单信用证是凭汇票或单据付款的信用证。这里的单证是指表明货物所有权的单证(如提单等)或证明货物已送达的单证(如铁路运单、航空运单、包裹标签)。
在国际贸易中处理付款时,大多数使用此类信用证。
根据开证行的职责,可分为:
(1) 不可撤销信用证。
在有效期内签发的信用证,未经受益人和有关当事人同意,不得单方面变更或撤销。
(2) 可撤销信用证。
开证行未经受益人或相关人同意可随时撤销的信用证,信用证上应注明可撤销字样。
的规定,银行不能签发可撤销信用证。
通知行或议付行审单议付并向开证行寄单索偿:通知行或议付行收到受益人交来的单据后,应按照信用证的记载和要求进行审单。如果单据符合信用证的要求,通知行或议付行就会向受益人支付款项。如果单据不符合信用证的要求,通知行或议付行就会将单据退回受益人并要求其进行修改。
开证行审单偿付和开证申请人付款赎单:开证行收到通知行或议付行寄来的单据后,会进行审单。如果单据符合信用证的要求,开证行就会向通知行或议付行偿付款项。如果单据不符合信用证的要求,开证行就会将单据退回通知行或议付行并要求其进行修改。同时,开证申请人也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向开证行支付款项以赎回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