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产品  >  正文

郑州上街区市政工程造价咨询,客户满意是我们的服务宗旨

价格:面议 2024-11-09 02:32:01 296次浏览

工程造价咨询是指面向社会接受委托、承担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动态的造价管理,包括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算、预算、工程结算、工程竣工结算、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以及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业务。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是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服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活动。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主要内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投资估算、项目后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核;建设工程概、预、结算及竣工结(决)算报告的编制和审核;建设工程实施阶段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审核;施工合同价款的变更及索赔费用的计算;提供工程造价经济纠纷的鉴定服务;提供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的造价监控与服务;提供工程造价信息服务等 。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

(1)技术负责人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0年以上;

(2)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合计不少于4人;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3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3)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

(4)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

(5)暂定期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6)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无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禁止的行为;

司法鉴定程序

1. 司法鉴定申请

2. 司法鉴定机构

3. 委托受理(司法鉴定机构)

3.1 司法鉴定协议书

3.2 司法鉴定范围

3.3 司法鉴定技术

3.4 司法鉴定现场

3.4.1 通知相关人员到场

3.4.2 现场鉴定人

3.4.3 现场鉴定信息不得透露

3.5 鉴定意见

3.5.1 标准套用

3.5.2 原因分析

3.5.3 鉴定意见(只是提供给法院审判的依据)

3.6 司法鉴定咨询

3.7 鉴定时限

3.8 终止鉴定

4. 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

联系我们 一键拨号18937152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