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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三乡镇承接各种拆除,快速,可靠

价格:面议 2024-07-07 01:00:02 111次浏览

1.建筑拆除工程必须由具备爆破或拆除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施工,严禁将工程非法转包。 2.拆除工程签订施工合同时,应签订生产管理协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对拆除工程施工负检查督促责任;施工单位应对拆除工程的技术管理负直接责任。

人工拆除 4.11进行人工拆除作业时,楼板上严禁人员聚集或堆放材料,作业人员应站在稳定的结构或脚手架上操作,被拆除的构件应有的放置场所。 4.1.2 人工拆除施工应从上至下,逐层拆除,分段进行,不得垂直交叉作业,作业面的孔洞应封闭。 4.1.3 人工拆除建筑墙体时,严禁采用掏掘或推倒的方法。 4.1.4 拆除建筑的围栏、楼梯、楼板等构件,应与建筑结构整体拆除进度相配合,不得先行拆除。建筑的承重梁、柱,应在其所承载的全部构件拆除后,再进行拆除。 4.1.5 拆除梁和悬挑构件时,应采取有效的下落控制措施,方可切断两端的支撑。 4.1.6 拆除柱子时,应沿柱子底部剔凿出钢筋,使用手动倒链定向牵引,再采用气焊切割柱子三面钢筋,保留牵引方向正面的钢筋。 4.1.7 拆除管道及容器时,必须在查清残留物的性质,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后,方可进行拆除施工。

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下列资料: 1 拆除工程的有关图纸和资料; 2 拆除工程涉及区域的地上、地下建筑及设施分布情况资料。 0.1 建设单位应负责做好影响拆除工程施工的各种管线的切断、迁移工作,当建筑外侧有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时,应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采取防护措施,确保后方可施工。 0.2 当拆除工程对周围相邻建筑可能产生危险时,必须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对建筑内的人员进行撤离安置。 0.3 在拆除作业前,施工单位应检查建筑内各类管线情况,确认全部切断后方可施工。 0.4 在拆除工程作业中,发现不明物体,应停止施工,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拆除工程必须制定生产事故应急救授预案。 2.施工单位应为从事拆除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3.拆除施工严禁立体交叉作业。 4.作业人员使用手持机具时,严禁超负荷或带故障运转。 5.楼层内的施工垃圾,应采取封闭的垃圾道或垃圾袋运下,不得向下抛掷。 6.根据拆除工程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应制定相应的消防措施。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车通道,保证充足的消防水源,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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