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疾病需要进行住院进一步,住院患者出院前需要开具疾病诊断证明书的,医师应当核实患者身份信息,并将病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留在住院全套病历中。
通常住院患者在医院完成各项身份检查后,如您此时需要诊断证明书的,可以让医院为您开具疾病诊断证明书,一般都是在都患者出院后,由医师给您提供住院诊断证明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第十六条 住院病历内容包括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认可书、麻醉认可书、输血知情认可书、特殊体检(特殊)认可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体检报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体检资料、病理资料等。
病人住院的信息一般医院都有保留的,因为电子档很好保存,所以,病人打印病例的时候很自然就把住院证明开具了。如果要手写证明,可以直接找主治医生开具,非常方便。还有很多人出院后,因为报销的问题,后续开具,这也不要担心,医院都会有电子留底,直接开就好了。 后要强调的是,这个住院证明都是住院部的主治医生开具的,一般来说管床的以上会开具单据,护士站负责盖章,这样一张证明文件就没有问题了。
做B超检查前注意事项:
1.心脏超声:应休息片刻后脱鞋平卧于检查床上,解开上衣钮扣,暴露胸部,让医生检查。
2.消化系超声:探测易受消化道气体干扰的深部器官时,需空腹检查或作严格的肠道准备。如腹腔的肝、胆、胰的探测前3日禁食牛奶、豆制品、糖类等易于发酵产气食物,检查前1天晚吃清淡饮食,当天需空腹禁食、禁水。病人如同时要作胃肠、胆道X线造影及胃镜检查时,超声波检查应在X线造影前进行,或在上述造影3天后进行。
3.妇科检查:如检查盆腔的子宫及其附件、膀胱、等脏器时,检查前需保留膀胱尿液,可在检查前2小时饮开水1000毫升左右,检查前2~4小时不要小便。
4.孕期检查:怀孕期间应注意不要滥查B超,可能致胎儿畸形。医院在收取这些费用后,有责任、有义务告诉孕妇及家人,待产小孩除了卫生部要求必须检出的畸形之外,到底还存在哪些缺陷。对这些缺陷,若医院没有检查出,或者没有履行告知义务,医院就是失职,就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要是在做完B超的前提之下,使孩子出生后医院才告诉耳朵等部位有缺陷,则对生育者来说是一种极大的伤害。
5.眼:检查时将被检眼闭合,非受检眼平视天花板,下颌微微上翘,使瞳孔位于中心位置。检查中不要揉眼,以免检查用的油性液体流入眼内,损伤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