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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证明业务:指银行为存款人出具证明,证明存款人在前某个时点的存款余额或某个时期的存款发生额,和证明存款人在银行有在以后某个时点前不可动用的存款余额。
存款证明种类:
(1)出具证明前某个时点的存款余额(只证明昨日及之前余额,不证明当日余额)或某一时期的存款发生额。
(2)出具证明时在我行有在以后某个时点前(蕞长不得超过一年)不可动用的存款余额。请您根据实际需要申请开立相应的存款证明。
存款证明书是经审查机关认可的个人自行经济担保的一项银行证明。该证明书不具有银行经济担保的作用,不得转让、抵押、担保,不得作为提取存款的凭证。
服务功能:为存款客户出境提供个人自行担保服务。
适用对象:我国出国留学、探亲、旅游、移民暂居并在银行确有存款的存款人。
中行个人存款证明
1、存款证明是因客户个人合法需要开立的,以证明在某个时点前在银行存有一笔不可动用的存款的电子或书面证明,存款证明不具有经济担保作用。
2、《中国银行个人存款证明》分为纸质版和电子码。纸质版存款证明为一联正本;电子码存款证明为一个电子编码,客户提供给与中国银行合作接受中国银行电子码存款证明的使用单位,如使领馆、旅行社、留学中介等。
3、《中国银行个人存款证明》(纸质版和电子码)不具有任何银行担保和承诺作用,不得作为抵、质押凭证,不能作为提取相关存款的凭证,中国银行不受理存款证明的挂失,存款证明遗失的,可以重新开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