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产品  >  正文

哈尔滨社保卡,真诚的信誉,实在的服务

价格:面议 2024-11-18 09:00:01 112次浏览

客户如果还不起自己办理的无抵押贷款,可以主动联系经办银行(贷款机构、平台)客服进行协商,尝试申请延期,看能否分期偿还欠款。

协商时注意要将个人情况说明,毕竟银行(贷款机构、平台)不会轻易答应客户的延期申请,除非客户真的没有还款能力。而客户在说明情况时还注意得提供相应的佐证资料,比如失业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等等;而同时也得表达出自己诚心还款的想法。

除此之外,客户还可以从其他渠道筹集资金,比如可以试着找身边的家人朋友借钱,先把贷款还了,等之后有钱了再还钱给亲友(注意千万不要以卡还贷、以贷还贷)。

而若是客户办理的贷款有担保人,那在客户无力偿还贷款的时候,经办银行(贷款机构、平台)还可能会找担保人,要其代为偿还贷款。

1、个人贷款要有明确用途,且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有关政策,交易背景真实,不得虚构交易背景和贷款用途; 2、个人贷款的使用应遵循诚信原则,符合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用途,根据国家现行规定,贷款资金不得违规进入股市、房地产开发等国家明令禁止进入的领域; 3、贷款购买住房的,应按照国家规定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根据国家现行规定,消费性贷款禁止用于购买住房。

1、用于个人在中国大陆境内城镇购买、建造、大修住房。

2、对象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港澳台自然人,在中国大陆境内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外国人。

3、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能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4、所购住房座落在城镇(包括市区、县城、大集镇)且原则上为借款人现居住地或工作、经商地;

5、能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并且有一定比例的首付款。

6、借款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确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7、同意先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并承诺在所购买的住房竣工并取得房地产权证后,以购买的住房作贷款抵押且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不同银行之间、不同贷款产品之间,所需的条件都不尽相同,建议有需要的可以直接致电银行客服或是信贷经理。

保证

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保证人为自然人的,本息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

是指贷款人在借款人尚未取得所购房屋产权的基础上,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人作为贷款担保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当前,一般要求所购房屋的开发商为担保人。

联系我们 一键拨号13144413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