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体检关于其他肝炎
其他肝炎 包括性肝炎、自身免疫性肝炎、缺血性肝炎、遗传代谢性肝病等。
上述疾病的病史(包括服药史)可供作参考。同样,体检中主要依据实验室及腹部B超检查的客观指标确定有无肝脏损害,并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具体判定标准如下:
①血清ALT或AST增高超过参考值上限1倍,经复查仍无下降者,不合格。
②血清ALT或AST增高不超过参考值上限1倍但B超检查阳性者,不合格。
③有明确原发疾病或病因者,应根据原发疾病或病因的性质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公考体检关于肝炎解释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7.1 条文解释
肝脏和人体其他部位一样,也可以因为各种原因而有炎症、肿大、疼痛及肝细胞坏死,表现在肝脏生化检查上就是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水平显著升高。引起肝炎的病因很多,临床上常见的是由肝炎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肝炎(通常所说的肝炎一般即是指病毒性肝炎),此外还有酒精性肝炎、性肝炎、自身免疫性肝炎、遗传代谢性肝病等多种类型。肝炎对人体健康危害很大,特别是病毒性肝炎已被列为法定乙类传染病,后期有可能发展成为肝硬化,因此,各种类型的现症肝炎患者,无论是急性或慢性,一经诊断,均作不合格结论。
公务员录用体检常规检查项目
一、临床物理检查:
一般健康检查:含
1.一般检查:身高、体重、血压。
2.内科检查:病史搜集、心、肺、肝、脾、神经系统等检查。
3.外科检查:病史搜集、甲状腺、乳腺、浅表淋巴结、皮肤、脊柱及四肢关节、头颅、
男性外生殖器检查、肛门直肠检查(含肛诊检查)等。(相关特殊职位加查文身)
4.眼科检查:视功能检查(含视力、色觉)、眼睑、结膜、泪器、眼肌、角膜、巩膜、
瞳孔等(含小瞳孔眼底检查)等。
5.耳鼻喉科检查:耳语试验、耳(外耳、鼓膜)、鼻(外鼻、鼻腔)、口咽部、喉部等(含
间接喉镜检查)等。(相关特殊职位加查嗅觉)
6.口腔科检查:唇腭舌、腮腺、口腔粘膜、颞下颌关节等。
二、妇科检查:
1.病史搜集:含月经史、婚育史等。
2.内诊:对已婚者做双合诊检查,外阴、阴道、宫颈、宫体、附件、阴道分泌物性状等。
3.肛诊:对未婚者做肛腹诊检查,外阴、宫体、附件等。
三、心电图检查:电脑多导联心电图
四、腹部B超检查:含肝、胆、胰、脾、双肾
五、胸部X线检查:胸正位片
六、化验项目:
1.血常规(全血细胞分析):
2.尿常规及尿沉渣(离心镜检):
3.血生化:
3.1空腹血糖(FPG)。
3.2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3.3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3.4尿素(BU)。
3.5肌酐(CR)。
4.血免疫:
4.1梅毒螺旋体血细胞凝集试验(TPHA):
4.2艾滋病毒抗体检测(抗HIV)。
注:
1. 以上项目适应于一般职位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对特殊职位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应根
据体检特殊标准具体职位要求,适当增加检查内容,如嗅觉检查、文身检查,等等。
2. 以上项目为常规检查,如需进一步检查确定诊断的,其费用另收。
3. 如各医院在检查方法、试剂等方面存在不同,可按实际发生情况收费,但检查项目必须统一。
4. 血常规(全血细胞分析)、尿常规及尿沉渣及空腹血糖(FPG)的参考值范围应全国统一,特别是血常规(全血细胞分析)、尿常规及尿沉渣的参考值范围应执行卫计委下发的有关文件,其他检验项目的参考值范围因使用的试剂不同、检测方法等不同,各医疗机构可执行自己的参考值范围。
鼻腔及鼻窦恶性肿瘤 发生于鼻腔及鼻窦的肿瘤可侵犯临近器官如眼眶及颅内,造成严重后果,预后较差。
1)病史询问要点:有无鼻出血或血性鼻涕,凡成人一侧鼻腔经常少量出血或涕中带血,尤其是有特殊臭味者,应首先想到肿瘤可能;有无鼻塞,是否为一侧鼻腔进行性鼻塞,进展情况如何。
2)查体要点:注意有无颌下、颈部淋巴结肿大;鼻镜检查注意鼻腔有无新生物。鼻腔未见肿瘤组织但可见鼻道血迹,应想到上颌窦癌的可能。
3)辅助检查要点:主要通过体检发现可疑肿瘤,经活组织病理学检查进一步确诊。
应注意与鼻息肉相鉴别:鼻息肉是水肿的鼻黏膜从鼻道突入鼻腔形成的良性肿物,多因慢性鼻炎或鼻窦炎的脓性分泌物长期刺激所致。可单发或多发,位于一侧或两侧鼻腔,常见的水肿型息肉呈半透明光滑新生物。不能确定诊断时应作活组织病理学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