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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空放零用贷,良好的行业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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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双方可以发生在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或者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之间。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的,只要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民间借贷合同就有效。

被告住所地

被告为自然人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合同履行地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民间借贷纠纷中所谓“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有两种情形:一是出借人所在地,二是借款人所在地。也就是说,当双方当事人就案涉借款是否出借的事项产生纠纷时,借款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当双方当事人就案涉借款及利息是否返还或支付的事项产生纠纷时,出借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1.民间借贷关系的存在,由出借人举证证明

出借人应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其他证据。即便出借人持有的债权凭证上没有出借人的姓名或名称时,一般可推定其与债务人之间存在民间借贷关系。如被告要否定未载明债权人姓名或名称的持有人身份,不能通过简单否认的形式,而必须采用有事实依据的抗辩形式。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经审查现有证据无法确认借贷行为、借贷金额、支付方式等案件主要事实,人民法院对其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定。

2.借款是否实际交付给被告及借款数额由原告举证

3.借款是否偿还及偿还数额、时间等由被告举证

4.被告提出民间借贷关系的,由被告负担举证责任

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或者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不适用前述规定。

5.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企业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出借人、企业或者其股东能够证明所借款项用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使用,出借人请求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列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出借人请求企业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无借条如何起诉?

在私人借款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如果借款人不偿还债务,出借人仍然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追求借款人的法律责任。虽然借条是直接证明借款关系的重要凭证,但缺乏借条并不意味着无法起诉。以下是一些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

寻找其他证据

出借人可以通过收集其他证据来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这些证据可以包括银行转账记录、通话录音、往来短信的内容、证人证言等。如果这些证据能够形成证据链并清晰地证明借款关系和欠款事实,那么在起诉时将具备足够的法律依据。

协商解决

如果可能,出借人可以尝试与借款人进行协商解决。可以通过书面沟通或面谈的方式,提供其他证据并表达要求借款人偿还的意愿。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可以商讨还款方式和期限,并达成一致意见。但如果协商不成功,出借人可以选择起诉。

准备起诉材料

如果协商无效或者拒绝还款,出借人可以准备起诉材料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材料包括起诉状、主要证据材料、证据复印件等。在起诉状中应清楚陈述借款人的基本信息、借款事实和要求偿还的金额。证据材料应当详细列举和说明相关证据,并提供副本复印件作为证据的支持。

法院判断

一旦起诉材料递交给法院,法院将会根据提交的证据和当事人的陈述来判断案件。法院会审查证据的真实性和相关法律规定,以便做出公正的判决。如果出借人提交的证据足够充分、清晰地证明借款事实和未偿还的金额,法院有可能判决借款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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