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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区病例单代开,享受高品质服务

价格:面议 2024-05-13 09:00:01 31次浏览

病历的范围包括基本资料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0条规定,病历的基本资料包括:

1.门诊病历;

2.住院志;

3.体温单;

4.医嘱单;

5.化验单(检验报告);

6.医学影像检查资料;

7.特殊检查同意书;

8.其他相关材料。

这些资料都是医疗机构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必须记录的,对于患者和医疗机构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休学的学生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手续离校,不得参加学校的教学活动,否则按违纪处理,直至取消学籍。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得报考其他学校。休学期满后两周内不办理复学手续的学生,视为自动退学。

引产证明分为医学引产证明和计划生育引产证明。1.医学引产证明是因为胎儿有致死性畸形,或者是行产前诊断检查,胎儿有染色体方面的疾病,是不能存活或者存活能力非常低的情况下,就需要做医学引产。医学引产证明是由医生开具的,而且是必须要三位以上具有副高职称级别的医生来签字才有效。2.计划生育引产证明,一般是因为未婚或者计划外怀孕,这种情况需要计划生育引产证明,需要当地的居委会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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