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保函商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是经四川省成都市工商局批准设立,以办理建筑、采购、服务类等信用担保,司法担保以及银行保函担保为主要业务的全国性担保保函服务平台,公司总部坐落于成都市武侯区金凤街247号海德空间大厦,注册资本达壹亿元人民币,本公司提供便捷、的担保高速通道,与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农业银行、华商银行、上海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长城华西银行、农商银行、村镇银行、杭州银行、成都银行、四川银行等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我平台现合作国有融资担保公司8家,民营大型融资担保公司12家、非融资担保公司36家。
担保人
是保函的开立人。担保人的权责是:
(1)在接受委托人申请后,依委托人的指示开立保函给受益人。
(2)保函一经开出就有责任按照保函承诺条件,合理审慎地审核提交的包括索赔书在内的所有单据,向受益人付款。
(3)在委托人不能立即偿还担保行已付之款情况下,有权处置押金、抵押品、担保品。如果处置后仍不足抵偿,则担保行有权向委托人追索不足部分。
预付款保函又称还款担保,是指向工程业主(受益人)保证,如申请人未能履约或未能全部按合同规定使用预付款时,则银行负责返还担保函规定金额(或未还部分)的预付款。预付款担保的担保金额不应超过承包人收到的工程预付款总额。
保证是民法上的责任,是区别于物保的人的担保,是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其债务时,该第三人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担保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保函是国际经济法上的责任,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在《汉堡规则》中规定,托运人为了换取清洁提单可向承运人出具保函,保函只在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有效。我国海商法没有关于保函的规定,实践中参照以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