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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代办房地产开发资质收费标准,不成功不收费

价格:面议 2024-11-18 08:55:01 122次浏览

房地产开发资质的申请流程

1. 准备相关材料,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等;

2. 填写《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请表》;

3. 将申请材料提交给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初审;

4. 初审通过后,由房地产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资质等级;

5. 颁发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 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 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一级资质审批程序为:

1、申请人先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

2、省、自治区、直辖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明确的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进行审核,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许可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资质证书。

四证

1、国有土地使用证(即土地证,国土局颁发)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颁发)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颁发)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局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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