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贷款(Short-term loans)是我国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企业发放贷款的一种形式,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我国短期借款按照目的和用途分为流动资金借款、临时借款、结算借款等等;按照借款方式的不同,还可以分为保证借款、抵押借款、质押借款、信用借款。
流动资金贷款通常是以应收账款担保或以存货作抵押,并且在批准的信贷额度内按实际借入金额计算浮动或固定利息。对未使用的信贷额度要支付承诺费,有时是按全部可获得资金支付。通常还要求客户保留补偿性存款余额(compen—satingdepositbalance),其额度根据信贷额度的一定比例确定。
办理贷款注意事项: 1、确定好自己的贷款额度 2、了解贷款利息,能根据自己的贷款额度、周转期限计算一下,如果贷款利息过高,自己不能接受,那么应趁早放弃 3、虽然你是借款人,但还是要了解清楚放贷人的基本信息(比如身份信息、居住信息等等),谨防被坑 4、签订贷款合同时,一定要看清楚相应条款,了解清楚自己应承担的责任以及该享有的权利,同时要保管好贷款合同。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