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索即付保函是担保人凭在保函有效期内提交的符合保函条件的要求书(通常是书面形式)及保函规定的任何其他单据支付某一规定的或某一限额的付款承诺。该定义的含义比《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第2条(a)款的定义要略微广一些,该款定于应第三方要求而出具(相对于保函出具人为自己出具)的规定凭书面要求及其他规定单据付款的书面保函。
租赁保函作用 1、对出租方 ·便利了租赁合约的执行; ·获得了及时收回租金的保障。 2、对承租方 ·有利于承租方取得设备使用权; ·获得资金融通、促进资金周转。
租赁保函是保证人应承租人的要求,向出租人开立的保证,承租人按照合同的规定支付租金,否则将由保证人进行赔付的书面保证文件。租赁保函的金额应与租金及相应的利息相等,一般自承租人收到租赁设备并验收合格后生效,至承担人支付完全部的租金或双方的时期失效。
商业保函指的是,除了银行以外,由其他商业机构出具的保函,一般出具保函的公司都是专业的担保机构或商业机构的信用担保。商业保函也是包括了很多种的,比如预付款保、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质量保函、投标保函、履约保函等,这些都是属于商业保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