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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担保公司保函代理服务,办理速度快收费低

价格:面议 2024-10-04 10:32:01 30次浏览

银行保函是由银行开立的承担付款责任的一种担保凭证,银行根据保函的规定承担付款责任。银行保函大多属于“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是不可撤销的文件。银行保函的当事人有委托人(要求银行开立保证书的一方)、受益人(收到保证书并凭此向 银行索偿的一方)、担保人(保函的开立人)。

投标保函是指在招标投标中招标人为保证投标人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等,要求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的一般由银行出具的书面担保。

担保银行的责任是:当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或者中标后不能同业主订立合同或不能提供履约保函时,担保银行就自己负责付款。

履约保函申请条件:

1、在申请银行开户;

2、具备履行担保项下合约的能力;

3、项目符合国家规定;

4、提供符合要求的保证金或反担保。

履约保函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银行申请开立保函并提供有关资料;

2、银行进行调查、审查;

3、签定协议,落实保证金或反担保;

4、开立履约保函。

预留金保函:

又称留滞金担保,是指应承包方(申请人)的请求,向工程业主(受益人)保证,在承包方(申请人)提前支取合同价款中尾欠部分款项而不能按期归还时,由银行负责返还担保函规定金额的预留金款项。通常为合同价款的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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