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工程领域覆盖的范围包括:地质调查技术和方法与矿产资源勘查与评价,区域矿产基地及矿产远景区预测与评价,矿区与矿床的勘探、开发与评价,地质工程领域建设、勘查评价项目可行性研究与决策,地质勘探的新技术与新方法,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地质灾害的预测、评价、监测与保护,地质结构、地质环境、地质过程及地质灾害研究中的计算机应用,地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质量检测及新方法、新技术的设计、开发、应用,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行业的工程管理。
岩土勘察的目的是为拟建物施工图阶段的基础设计与施工提供工程地质依据,根据拟建筑物的工程特征、地基土的工程地质条件,对场地地基土的利用、整治、改造提出方案,并对其进行技术、经济方面的分析和论证。一般具体任务如下:
1)查明工程影响范围内地基土的地层结构、岩土类别、埋藏条件、分布规律及各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并评价其工程特性。查明基岩浅埋区覆盖层厚度及基岩风化层厚度、破碎程度;
2)查明拟建场地内地下水类型、埋藏条件及其特性,并对地下水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作出评价;
3)查明场地有无影响工程稳定性的不良地质现象(暗渠、暗塘、地下障碍物、防空洞、旧基础、孤石、甲烷等) 及分布范围,分析其对工程可能产生的影响,并提出整治建议;
4)对基坑开挖的支护方法和降水措施提出建议,对开挖可能导致的岩土问题(如流砂、突涌等)进行预估,提供深基坑围护设计、施工所需的各种参数;
5)结合场地各地段的工程地质条件,提出合理、经济的基础方案,并提供相应的设计参数。提供可供选择的桩基持力层以及相关的桩基设计参数;
6)对主体结构的抗浮措施就岩土方面进行评价,提供基础抗浮桩的方案建议;
7)评价场地与地基的地震效应,提供场地土类型、场地类别、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和特征周期,对拟建场地相应深度范围饱和土液化和软土震陷进行评价。对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进行评价;
8)评价成桩可行性,分析评价施工对环境影响,并提出防治措施
地质勘查资质分为综合地质勘查资质和专业地质勘查资质。
(1)综合地质勘查资质包括区域地质调查资质,海洋地质调查资质,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资质,液体矿产勘查资质(不含石油),气体矿产勘查资质(不含天然气),煤炭等固体矿产勘查资质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资质。
(2)专业地质勘查资质包括地球物理勘查资质、地球化学勘查资质、航空地质调查资质、遥感地质调查资质、地质钻(坑)探资质和地质实验测试资质。
区域地质调查资质、海洋地质调查资质、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资质、气体矿产勘查资质(不含天然气)、航空地质调查资质、遥感地质调查资质和地质实验测试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两级;其他地质勘查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三级。
申请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2)有与所申请的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具有资格的勘查技术人员;
(3)有与所申请的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勘查设备、仪器;
(4)有与所申请的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生产管理体系。
不同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的具体标准与条件,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