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证担保,是承包商在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时向业主提交的第三方的担保,保证其按照合同约定和实际地履行其合同责任和义务。承包商不履行合同的,业主可要求保证人在担保金额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依法向承包商追偿。根据开发项目的不同、承包工程项目的不同而区别。
工程担保的资料清单: 1、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投标担保书申请及董事会决议; 2、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正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4、资质证书复印件; 5、投标人近三年的业绩证明、证书复印件; 6、投标人近两年的财务报表及季、月报表; 7、投标人简介、公司章程、验资报告承包商履约担保。
预留金保函: 又称留滞金担保,是指应承包方(申请人)的请求,向工程业主(受益人)保证,在承包方(申请人)提前支取合同价款中尾欠部分款项而不能按期归还时,由银行负责返还担保函规定金额的预留金款项。通常为合同价款的5%-10%。
留置金保函: 是指部分进口贸易中,按合同规定对进口方尚未偿付的一小部分货款(即留置金),应出口方的要求,由进口方向银行申请开立的留置金偿付保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