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所需提供的证明通常取决于请假的原因和所在单位的具体要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请假类型及其所需的证明材料:
病假:
1.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书,该证明书需有主治医生签名并加盖医院公章。
2.相关的医疗诊断证明、住院证明或体检证明等。
3.请假条或用人单位内部类似的其它证明。
事假:
1.请假条或用人单位内部类似的其它证明。
2.根据请假原因,可能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家庭紧急情况证明等。
婚假:
1.结婚证复印件或相关证明。
2.请假条或用人单位内部类似的其它证明。
产假:
1.医院的妊娠证明或预产期证明。
2.请假条或用人单位内部类似的其它证明。
工伤假: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其他特殊假期:
1.根据具体假期类型,可能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参加考试的准考证、培训通知等。
此外,如果请假涉及到需要离开工作地,如异地探亲假、年假旅游等,可能还需要提供以下证明: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的复印件。
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者证明。
3.若需要代办,还需提供签名的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诊断证明书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件,司法鉴定、因病退休、工伤、残疾鉴定、保险索赔等要以诊断证明书作为依据之一。因此,开具诊断证明是政策性很强的医疗工作,为进一步加强管理,特制定本制度。临床医师要以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开具诊断证明书和病假证明书,每项诊断都应具备客观、科学的诊断依据。
病假条是医学诊断证明书,应由职工本人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经执业医师检查后出具,代开病假条是违法行为,代开的病假条不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可以按旷工处理。
医生是否出具“病休证明”、建议休息时间多长,这些都有要求,不可随意为之。然而,对于市民来说,病假条的用途不少,需要病假条的理由也多种多样。诉讼中,对病假条的要求就是符合证据的‘三性’,即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在侵权类诉讼中,休假或休息时间有一套参考标准,如果病假条上的建议休息时间明显超过标准中建议的时间,律师会对休假时间的合理性、必要性提出质疑,必要时会提出对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进行鉴定;律师还可能质疑病假条上的伤情与诉讼内容是否有关联、时间段能不能对上。
职工请病假后工资怎么发?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