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办理施工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
1.已经办理该建设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设工程,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场地已经具备施工条件、需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履行相关的招投标备案手续或直接发包批准手续;合同已备案;已办理施工意外伤害保险手续、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手续;需要实行履约担保的已办理履约担保手续。
5.已具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通过审查,需要进行抗震设防及重大建设工程场地地震性评价的也已通过审查。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的具体措施,按规定办理了质量监督、监督手续。
7.按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单位应提供建设资金审计意见书或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或按规定提供第三方资金担保或银行资金保函。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消防申报的适用范围:
需要进行消防申报的场所包括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等。具体需要申报的场所可以根据当地消防部门的规定来确定。
在进行消防申报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反映场所的实际情况和用途否则可能会影响审核结果。
时间的把握: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申报否则可能会影响审核结果。
费用的缴纳:需要根据当地政策和规定缴纳相应的费用否则可能会影响审核结果。
积极配合审核工作:在等待审核期间需要积极配合消防部门的审核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遵守相关的消防规定和要求:获得消防许可证后还需要遵守相关的消防规定和要求确保场所的消防。
消防联动系统(含防排烟系统)维保:
1.检查试验消防正压送风机(排烟风机)及正压送风阀(排烟阀)的联动功能是否正常;
2.测试空调通风系统、排风系统的防火阀功能及联动讯号功能是否正常;
3.测试消防电梯的人工迫降的信号功能是否正常;
4.测试非消防电梯迫降首层的信号和联锁信号功能是否正常;
5.测试以上各联动机构消防中心相应控制屏的讯号是否正常;
6.测试楼层非消防电源自动切断功能是否正常;
7.检查试验联动警铃的功能是否正常;
8.检查试验联动广播的功能是否正常;
9.测试正压送风机(排烟风机)现场和远程启停控制功能是否正常;
10.定期对正压送风机(排烟风机)、正压送风阀(排烟阀)进行保养,对转动部位加润滑油并调整风机皮带松紧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