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报告
2、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①新建:建施、水施(含室外消防给水总平面图)、电施、暖通等各系统竣工图,钢结构建设工程的结构施工竣工图;②改建、内装修:原工程总平面图、每层建筑平面图,装修图纸: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和节点详图及水施、电施、暖通消防系统竣工图(盖竣工图章)
(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1、消防产品供货证明,3C认证产品另需提供供货合同;
2、消防产品“三证”(合格证、检验报告、认证认可/技术鉴定证书);
3、灭火器、应急照明、应急标志、水枪、水带、软卷卷盘、接口、消火栓(室内、室外消火栓、水泵结合器)、防火门、防火阀、防火窗、封堵材料、报警控制器、火灾显示盘、湿式报警阀、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防火涂料、可燃气体报警器等消防产品。
(四)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1、装修工程:装修材料见证取样告知单及检验报告;
2、新建工程:外墙及屋面保温材料燃烧性能证明文件(合格证、检验报告);
3、钢结构工程:钢结构喷涂施工记录及厚度检测报告
(五)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六)建设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盖公章)
监理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盖公章)
施工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盖公章)
土建施工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盖公章)
检测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盖公章)
(七)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不是由建设单位法人直接申报,或由业主作为承办主体,还应出具我支队统一格式的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1、建设工程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或备案合格的意见书复印件;
2、消防设计变更技术联系单和修改资料;
3、自动消防设施安装、调试记录,地下及隐蔽工程施工、验收记录,消防设施系统调试报告;
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消防产品的选择:在办理消防手续的过程中,涉及到的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禁止生产、销售或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操作规程。
会审的主要内容
消防图纸会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消防设施的布置和设计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
(2)消防设备的类型、数量和规格是否满足建筑物的消防需求;
(3)消防通道、疏散楼梯、疏散门等疏散设施的布置是否合理;
(4)消防水源、消防泵房、消防水池等消防设施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5)消防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排烟系统等消防设备的布置和设计是否合理;
(6)消防间距、防火分区、防火墙等防火措施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在建筑物的设计过程中,消防设计审查是至关重要的一环。消防设计审查是指对建筑物消防设施的设计方案进行检查和评估,以确保建筑物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疏散人员和扑灭火灾,保障人员生命财产的一项工作。消防设计审查要求设计方案符合相关的法规标准和消防技术要求,提高建筑物的火灾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