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供应链融资的核心企业来说,融资所带来的收益成为核心企业的位收益,如UPS的供应链收益已经成为企业利润的头号功臣,核心企业可以通过供应链融资整合供应链上下游企业资源,获得销量、价格、付款方式、账期、股本升息等立体收益,从而叠加更多的金融资产,并使资产和资源向核心企业集中。
在供应链融资模式下,处于供应链节点上的企业一旦获得银行或金融机构的支持——资金这一“脐血”进入配套企业。也就等于进入供应链,从而能整个供应链,使该供应链的市场竞争能力得以提升。供应链融资模式为:在中小企业的融资模式中,传统的融资模式割裂地看待供应链上下游的各个企业,分别授信、分别管理。然而上下游企业规模不大,授信难度和风险都很大。而供应链融资是依托核心企业,将供应链上下游看作一个整体,针对核心企业上下游长期合作的供应商、经销商提供融资服务的一种模式。其关键点在于,牢牢把握供应链的核心企业和上下游的商业业务模式,通过核心企业与其上下游合作伙伴的数据共享,来降低信息不对称的风险,提高银行风险控制的灵敏性。
银行自身发展的需要。随着金融系统的不断改革和外资银行的加速进入,中国银行面临日益市场化的金融市场和日益同质化的金融产品,维系自己的核心客户和开拓新的客户,都需要银行不断创新,尤其是金融产品的创新。而过度地开发和引入新的金融产品,将很难控制风险,因此开发风险较低的金融产品是银行的必然选择。供应链金融产品依托核心企业,来开拓其上下游的中小企业。更重要的是,供应链金融产品针对的是中小企业市场,将获取大量的中小企业存款、代收代付等多种中间业务。
供应链金融(Supply Chain Finance),SCF,是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一个专业领域(银行层面),也是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一种融资渠道(企业层面)。
指银行向客户(核心企业)提供融资和其他结算、理财服务,同时向这些客户的供应商提供贷款及时收达的便利,或者向其分销商提供预付款代付及存货融资服务。(简单地说,就是银行将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联系在一起提供灵活运用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一种融资模式。)
以上定义与传统的保理业务及货押业务 (动产及货权抵/质押授信)非常接近。但有明显区别,即保理和货押只是简单的贸易融资产品,而供应链金融是核心企业与银行间达成的,一种面向供应链所有成员企业的系统性融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