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信用证有哪几种在国际贸易中,信用证是一种常见的支付方式。它就像一个“国际支付保证书”,为买卖双方提供了和保障。那么,国际信用证有哪几种呢?
1. 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Credit):这是常见的一种信用证,要求卖方提供特定的单据,如提单、商业发票、保险单等,以证明货物的装运和交付。跟单信用证可以进一步分为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
即期信用证(Sight Credit):指卖方在提交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后,银行立即支付货款。这种信用证对于卖方来说是较为理想的选择,因为可以快速收到款项。
远期信用证(Usance Credit):则规定了一个未来的付款日期,卖方需要在这个日期之前提交单据,银行才会付款。远期信用证可能会涉及到贴现或利息的问题。
国内和国际信用证的区别:
1、适用范围不一样
国内信用证:国内信用证的适用范围是境内企业之间商品交易的有限的跟单信用证结算,不包括备用信用证。其适用范围较小,于境内的贸易结算。
国际信用证:国际信用证的适用范围是各国愿意在其信用证文本中注明采用该统一惯例开立的一切跟单信用证及备用信用证。其适用范围较大,是境内与境外之间的双边或多边贸易结算的工具。
2、单一形式与双重形式
国内信用证:国内信用证只有单一形式,即不可撤销一种形式。对受益人、议付行或付款行、开证申请人、开证行等当事人而言,尽管灵活性小,但易于控制,性高。
国际信用证:国际信用证的形式有两种:可撤销与不可撤销。就其可撤销性质而言,尽管开证申请人的灵活性很大,但受益人不易控制,性低。
3、不同的遵循原则
国内信用证所遵循的原则是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以下称《结算办法》)等我国有关法律法规。
国际信用证所遵循的原则目前是国际商会一九九三年修订本、第500号出版物《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以下称《统一惯例》)。
4、大类相同、小类大不相同
国内信用证的种类就《结算办法》而言,首先限定在跟单信用证这个范围之内,主要有下列三种跟单信用证:即期付款信用证、延期付款信用证、议付信用证。没有小类之分。
银行信用的运作过程是:
阶段,国际贸易买卖双方在贸易合同中约定采用信用证付款;
第二阶段,买方向所在地银行申请开证。开证要交纳一定数额的信用证定金,或请第三方有资格的公司担保。
第三阶段,开证银行按申请书中的内容开出以卖方为收益人的信用证,再通过卖方所在地的往来银行将信用证转交给卖方;卖方接到信用证后,经过核对信用证与合同条款符合,确认信用证合格后发货。
第四阶段,卖方在发货后,取得货物装船的有关单据,可以按照信用证规定,向所在地银行办理议付货款。
第五阶段,议付银行核验信用证和有关单据合格后,按照汇票金额扣除利息和手续费,将货款垫付给卖方。
第六阶段,议付银行将汇票和货运单寄给开证银行收账,开证银行收到汇票和有关单据后,通知买方付款。
第七阶段,买方接到开证银行的通知后,向开证银行付款赎单。赎单是指向开证银行交付除预交开证定金后的信用证余额货款。
信用证是指银行依照申请人的申请开立的、对相符交单予以付款的承诺。我国信用证以人民币计价,是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按照付款期限,信用证可以分为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
信用证结算适用于银行为国内企事业单位之间货物和服务贸易提供的结算服务。信用证通常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同时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一般不以货物为准。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