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设施是指为城市交通系统保障正常运营而设置的轨道.隧道.高架道路.车站.通风亭.机电设备.供电系统.通信信号等设施.
为了防止交通事故,保证交通顺适,发挥道路的功能,必须设置交通措施,根据交通流的需要及地形、地物的情况,道路上必要时应设置人行跨路桥(包括地下人行横道),栅栏、照明设施、视线诱导标志,紧急联络设施及其他类似设施。
交通设备产品:
车位锁、车轮锁、路桩、路锥、挡车器、护栏、铁墩、反光镜、球面镜、阳光棚弹立柱、减速带、隔离墩、道钉、轮廓标、道闸、法栏杆、自行车架、防撞桶、岗亭岗台、反光护角、警戒带、反光膜、坡度板、防眩板、反光衣、太阳能灯灯、灯箱、电动门、各种标志标牌、各种冷漆热熔标线、车位线、反光材料。
路面标线:包括禁止标线、指示标线、警告标线等,是直接在路面上用漆类喷刷或用混凝土预制块等铺列成线条、符号,与道路标志配合的交通管制设施。例如,路面标线种类较多,有行车道中线、停车线竖面标线、路缘石标线等。标线有连续线、间断线、箭头指示线等,多使用白色或黄色漆。
交通标志牌制作要求——形状和大小。
国家标准规格:三角警示牌、圆形交通标牌常用规格:Φ600mm×1.5mm、Φ800mm×1.5mm、Φ1000mm×1.5mm、△700×2.0mm、△900×2.0mm
方牌:800×800mm×2.0mm、3000×2000mm×2.5mm和4000×2000mm×3.0mm、(内容、尺寸及铝板厚文库度可按买家需求订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