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人员材料:
填写《专业技术人员简表》,包含人员基本信息、专业技术职称等。
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以及在申请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记录,证明人员与单位的劳动关系及社保情况。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职称应与防雷、建筑、电子、电气、气象、通信、电力、计算机相关专业中的一种或者几种一致。
申请防雷检测资质对场地的要求是具有满足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业务需要的经营场所。具体来说:
场地性质:通常要求是固定的经营场所,以证明申请单位有稳定的办公地点来开展检测业务。
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需要提供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如果是自有房产)或者租赁合同(如果是租赁场地)。这是为了证明申请单位对该场所拥有合法的使用权,且使用期限应能覆盖资质申请及有效期内的业务开展需求。
此外,虽然没有对场地的面积、布局等作出明确的量化规定,但场所应能够满足办公、仪器设备存放与使用、资料档案管理等基本功能需求,以保障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业务的正常开展。
专业能力: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能力。在资质认定工作中,需通过资质评审委员会采取理论考试和现场实操等方式组织开展的检测能力确认考核。
专业与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专业应为防雷、建筑、电子、电气、气象、通信、电力、计算机等相关专业。申请甲级资质时,具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能力的人员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二名,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六名;申请乙级资质时,具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能力的人员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一名,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三名。
受理与审查:气象主管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核,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并出具受理通知书;需补正材料的,在规定时间内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并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收件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受理后,气象主管机构对申请材料详细审查,可能核查人员资质、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场地等,必要时进行现场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