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助理级职称: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中级职称: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申报材料
填写完整的职称申报表。
个人简历,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等。
学历证书,提供成人高考高升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事业单位人员提供个人聘用合同或聘岗文件、聘用花名册;企业单位人员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劳动合同复印件(大专学历需 3 年以上,社保缴费申报系统自动比对)。
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明(部分情况需要)。
《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专业工作总结,或本人参与并撰写的工程项目报告。
任现职以来专业工作项目业绩资料。
不同专业、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一些细微差异,具体申报要求可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相关专业的申报评审条件。
武汉中级职称申报的业绩成果要求如下:
成果形式要求:申报人员应具备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在期刊发表专业论文 1 篇。
在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中担任主要完成人。
获得省级及以上专业奖项。
其他业绩成果,例如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的技术创新、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等,具体由各专业评委会根据实际情况认定。
数量要求:一般需要提交至少 3 项有效的工作业绩证明。比如在工程领域,可能是 3 项与工程项目相关的证明材料,且这些业绩要满足一定的规模和技术标准。
质量要求:
相关性:业绩成果要与申报的专业领域紧密相关,且是在本职工作中取得的。
真实性:必须真实有效,不能有虚假成分,所有业绩材料都应有明确的时间节点、项目名称、个人贡献等详细信息,必要时还需提供相应的支撑文件或证明材料。
有效性:如工程项目相关业绩,应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会议纪要、竣工验收报告等完整材料,且有申报人签名。尽量提供优质的业绩材料,如参与大型重要项目、获得较高级别奖项等,更能体现申报者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不同专业系列的中级职称在业绩成果的具体要求上会有所差异,例如工程系列、教育系列、卫生系列等各有其侧重点和评价标准。申报人员应根据自己所在的专业领域,仔细研读当年的职称评审通知文件,按照具体要求准备业绩成果材料。
教育类
教学业绩材料:
教学工作量证明,如年均教学课时统计。
教学质量考评证明,如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评证书。
教学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如厅级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证书。
指导学生参加专业技能竞赛获奖证明,需注明申报人是第 1 指导教师。
科研业绩材料:
发表的期刊论文,被 SCI、EI、SSCI、A&HCI 收录或被《新华文摘》等全文转载的证明。
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教研或学术论文。
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译著、主编或副主编的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
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省级教学成果奖等的主要完成人证明。
主持或参与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教学工程项目、重点教改研究项目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