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宣讲殡葬改革政策,普及殡葬科学知识,引导群众自觉破除殡葬陋俗,改变殡葬观念,倡导文明节俭治丧、生态节地安葬、文明低碳祭扫的新风尚。加大对农村红白理事会的资金、政策扶持,指导其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使红白理事会“有人办事、有地方办事、有章程理事”。注重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群众。此外,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管理,严厉打击奇异、庸俗的祭扫活动,销毁低级庸俗及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丧葬用品,堵塞封建迷信殡葬用品流向社会的源头。
二是健全完善制度。修订完善《殡葬管理条例》,建立和完善殡葬服务市场规范、公墓建设管理、殡葬违法行为治理、党员干部丧事活动中违法违纪行为查处等具体规定,明确殡葬执法工作与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和程序,增强推动殡葬改革的法制保障。同时,建立“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领导机制,加大移风易俗工作的检查考核力度。
三是加强激励引导。加大政策引导力度,鼓励群众支持、选择绿色殡葬方式。建立殡葬惠民普惠制度,对国家确定的遗体接运、火化、遗体存放、骨灰寄存四项基本殡葬服务,全部由政府免费提供,为深化殡葬改革打下基础。对实行海葬、树葬、花葬等绿色殡葬方式的,给予一定经济奖励,特别是对选择骨灰撒海、撒散等不保留骨灰安葬方式的,加大奖励力度。
四是加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强化殡葬基本服务的公益属性,各级列支专项资金,加大对殡仪馆、骨灰堂、公益性公墓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投入,特别加快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强化公益性公墓建设用地保障,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用地由政府无偿划拨,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和村级公益事业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