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台灯光在舞台剧场或者演场所中起到画龙点睛的左右,舞美设计者在每一个舞台灯光工程设计中都是在超越时空的演出中共同构成具有声、光、色形等多维因素的视觉和听觉创意空间,让整个视觉与听觉交汇出一幅美感艺术。
俗话说“取其上,得其中”。对于演出呈现的面貌,人的想象是的状态,不需要技术来支撑。因此,在创作的时候要取其上。然而,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在实现创意的时候总会打折扣,一定会有技术的问题。旅游演出应该做到为观众呈现惊喜,让观众看到以前没有见过的演出形式和内容,那么具体实施的时候肯定也有风险。我们能做的就是用过去的经验尽量把握成功的可能性,但并不能保证每一次都成功。任何创新的行为形式都是有风险的,无论是投资方还是创作方,都应该把这种风险当做一笔预算列出来。一般来说,创意不是凭空想象,都是来源于生活,虽然对生活有一些夸大,但不能脱离实际经验。
舞台布光四个要素:
(1)主光:以主题和视点需要确定主光方向,主光强于其他光,使用聚光灯等硬光照明。
(2)辅助光:是对主光的辅助和补充,起修饰作用。以软光灯照明模拟自然环境的反射光。
(3)逆光:在主光基础上加光,可强于主光也可以低于主光,也可以低于主光而强于辅助光,起装饰造型作用。
(4)光比:型体对各方受光的明暗比例。可根据创作需求做光比调整,从而获得理想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