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餐饮服务单位应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诚信经营,员工餐厅外包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食品添加剂管理,采购食品添加剂要依照《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执行,建立食品添加剂采购、贮存、使用制度。
2、不得采购没有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证明材料的食品添加剂。
3、采购的食品添加剂入库前应由库管人员进行验收,合格者入库储存,不合格者退回。
4、不采购、不存放、不使用亚硝酸盐。
5、使用食品添加剂应使用专用的计量器具,并严格按标准添加。
6、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严格遵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在规定的使用品种、使用范围和使用量内使用。
7、严禁将非食品原料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
8、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的餐饮服务单位应向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企业食堂承包并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予以公示,新增加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要提前申报。
9、在烹调制作食物中使用食品添加剂,消费者有知情权。
10、学校食堂承包应随时了解掌握食品添加剂的正确使用方法。对于发现的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行为,要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协助打击违法行为。
11、食品添加剂要专人负责保管,在专用柜内存放,并单独建立使用台帐记录(餐饮服务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登记薄),认真记录并存档24个月备查。严格食品添加剂出入库管理,保证消耗和库存与采购量相符。
12、采购的食品添加剂必须有包装标识和产品说明书(中文标识),标识内容包括品名、产地、厂名、许可证号、规格、配方(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批号(代号)、保质期限、使用范围与使用量、使用方法等,单位食堂承包并在标识上明确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