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在申请澄清(升级)时,应如实填写信息,并在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处签字盖章。信息中记录的各项内容应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营业执照一致。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应当升级(原件和复印件由申请人盖章、负责人签字并注明日期)。
3.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可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分支机构名单
6.市、县、区国家标准地方代码证书(正本和副本)
7.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申请汇总表。
1.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在申请澄清(升级)时,应如实填写信息,并在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处签字盖章。信息中记录的各项内容应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营业执照一致。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应当升级(原件和复印件由申请人盖章、负责人签字并注明日期)。
3.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可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分支机构名单
6.市、县、区国家标准地方代码证书(正本和副本)
7.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申请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