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贷款又称“抵押放款”,是以借款人提供一定的抵押品作为保证的贷款。
贷款银行对于借款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提供的抵押物,在债务不能履行时,有权就其卖得的收入优先受偿。在这种担保形式下,抵押人对其抵押物享有有效的所有权和处分权。但借款到期不还,银行有权将抵押品拍卖,用拍卖所得款偿还贷款。拍卖款清偿贷款的余额归还借款人。如果拍卖款不足以清偿贷款,由借款人继续清偿。抵押物一般是有形财产,多为易于保存和变卖的财产,如有价证券、房地产、商品提单、票据等,也有以无形财产(即权力)作为抵押物的,如采矿权、典权等。借款者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应先填写《抵押贷款申请书》,写明借款用途、金额、还款日期、抵押品名称、数量、价值和保管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