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作流程
申请开证:进口商向开证行提出开证申请,填写开证申请书,并缴纳押金或提供其他担保。
开立信用证:开证行根据开证申请书的内容,开立信用证,并通过通知行将信用证通知给受益人。
审核信用证:受益人收到信用证后,对信用证进行审核,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要求开证申请人修改信用证。
装运货物:受益人按照信用证的要求,装运货物,并取得相关单据。
交单议付:受益人将单据提交给议付行,议付行对单据进行审核,如单据符合信用证要求,议付行将向受益人支付货款。
寄单索偿:议付行将单据寄给开证行,开证行对单据进行审核,如单据符合信用证要求,开证行将向议付行支付货款,并通知进口商付款赎单。
付款赎单:进口商向开证行支付货款,取得单据,凭单据提取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