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舟 律 师 简 介
民商法及企业法律事务部 首席律师
周舟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律师协会会员,公司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大学法学院毕业,现任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民商法及企业法律事务部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号:191。
周律师在从事律师工作6年多时间里,先后担任政府、行政事业单位及数十家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成功的办理了1200余起各种类型的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多年来致力于公司法律事务、房地产、知识产权及刑事辩护等领域的研究。周舟律师秉承严谨、敬业、勤勉、尽责的执业理念,运用其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众多单位和个人争取了合法利益、防范了法律风险。其工作成果获得业界的普遍认同和当事人的一致肯定。
服务范围
一、担任公民、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或专项法律顾问;
二、代理民事(含婚姻家庭、继承、收养、房地产、合同、债权追偿、交通事故、医疗、工伤、劳资等纠纷)、商事、行政案件的诉讼和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帮助,担任刑事案件当事人的辩护人或代理人;
四、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务(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兼并、公司上市、股权转让;代办商标、专利申请,工商注册、税务登记。);
五、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包括草拟、审查、修改、完善各种合同及管理等规章制度);
六、见证各类民事、商务法律行为和其它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签发律师函和出具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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