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自考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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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且加盖自学考试委员会和主考院校印章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电子注册,上网可查。凡本科毕业生符合条件,可申请授予由主考院校颁发的学士学位。按照(1988)15号文件规定,高自考毕业生待遇与普通高校毕业生待遇同等对待。并请南大专家、学者举办学术讲座,为渴求深造的社会青年提供难得的高质量的学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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